道教知识:佛道都有“方丈”
栏目分类:国学资讯 发布日期:2016-06-27 浏览次数:次
说起“方丈”,一般都会首先想到佛家寺院里的和尚。如果说道教宫观里也有方丈,相信很多人会问:道教怎么也叫方丈?其实,方丈原为道教固有的称谓,佛教传入中国后借用这一俗称。因此,“方丈”是通称,道观的主持和佛教的住持都可称为“方丈”,但佛道两教对“方丈”一词的解释,各有不同。
作为本土宗教,道教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岁月而逐渐形成今天的体系。在道教体系刚刚成熟的时候,佛教从印度传入了中国。现在经常说“儒释道”三家是中国思想文化的根。既然为“根”,那么佛家与道家已是一个整体,不可割裂来看。但是从普罗大众的认识层面上观察,却不难发现,相对而言,大家更容易从佛家的角度切入,来理解中国文化的精髓。这是因为佛教在普法上要比道教做的好。道教有太多太多“三口不说,六耳不传”的“实用性法术”。这倒不是道教保守,主要是怕“忘传非人”造成社会危害。
道士之名源于战国、秦汉时的方士,即有“方术”之士。道教创立之后,道士则专指从道修行的道教神职教徒。隋唐前后的道士,习惯上男称道士、黄冠;女称女冠、女真。至今,则分别称男、女道士为乾道和坤道。南北朝时代奉道之士增多,对在家修持的人,称为“火居道士”,以区别出家道士。
早期道教道士的位阶是同军事、行政组织结合在一起的,如张角的太平道设三十六方,方相当于将军。张鲁的五斗米道,道士最高位阶为师君,其次为治头大祭酒或祭酒,最低为鬼卒。随着太平道和五斗米道的消失,这些位阶制度也随之变化。
在历史上,随着各朝代文化的影响,道士修行程度和教理造诣,以及担任的教职,配以相关的称谓。其中“方丈”一词是对道教十方丛林最高领导者称谓,亦称“住持”。方丈是受过三坛大戒,接过“律师传法”,戒行精严,德高望重,受全体道众拥戴而选的道士。
道教中的“方丈”
“方丈”一词源于道教中“人心方寸,天心方丈”的修行术语,《庄子•天下篇》成玄英疏曰:“方,道也。”《大戴礼记•本命》:“丈,长也。”即对有道长辈的尊称。方丈具有开坛传戒、普度弟子的职责,方丈的选拔非常严格,必须受过三坛大戒,而且接过“方丈法”,德高望重、戒行精严,受全体道众拥戴,始许选为方丈。《三乘集要》:“方丈乃人天教主,度世宗师,演龙门之正法,撑苦海之慈航,常怀传贤之心,素无吝道之意,作全真之模范,律门之纲领,非有道之师,不可立也。”
“方丈”一词的另一说,来自于传说中的仙山名。道教传说海上有神山名为“方丈”,为仙人所居,故其所居丹室,亦称“方丈”。《史记•封禅书》记载,“自威、宣、燕昭使人入海求蓬莱、方丈、瀛洲三神山者,其传在渤海中,去人不远。患且至则船风引而去。盖尝有至者,诸仙人及不死之药皆在焉”。《山海经》记载,海上有三座仙山,蓬莱、瀛洲、方丈,山上是仙境,有长生不老药。而蓬莱海域常出现的海市蜃楼奇观,更激发了人们寻仙求药的热情,秦皇、汉武等古代帝王纷纷到蓬莱开始了寻仙活动。 《史记•秦始皇本纪》载,“齐人徐市等上书,言海中有三神山,名曰蓬莱、方丈、瀛洲”。 三神山的说法对中国古代苑囿的水面布局起到了较大的影响,最早始于汉朝。《史记》记载:“汉武帝甘泉作建章宫、太掖池,池中有蓬莱、方丈、瀛洲三神山,以象海中神山。”直到封建社会后期,仍然不绝,如明清的西苑(三海),布置有琼华、水云榭、瀛台三岛,清漪园中的昆明池里布置龙王庙,藻鉴堂、治镜阁三洲,圆明园的“蓬岛瑶台”,神仙三岛等等。
佛教中的“方丈”
佛教中,佛寺住持的居住处称为方丈,亦曰堂头、正堂。这是方丈一词的狭义。广义的方丈除指住持居住处外,还包括其附属设施如寝室、茶堂、衣钵寮等。
据《维摩诘经》说,身为菩萨的维摩诘居士所住的卧室虽仅仅一丈见方,却能容纳二千师子之座,有不可思议之妙。道世《法苑珠林•感通篇》载:“吠舍厘国宫城周五里,宫西北六里有寺塔,是维摩故宅基。尚多灵神,其舍垒砖。传云:积石即是说法现疾处也。”“唐显庆年中,敕差卫尉寺承李义表前融州黄水令王玄策往西域充使。至毗耶黎城东北四里许,维摩居士宅示疾之室,遗址叠石为之,王玄策躬以手板纵横量之,得十笏,故号方丈。”(《释氏要览》卷上)许多史籍都言,方丈之名得于王玄策此举。然而,《文选》中收有王简栖《头陀寺碑》已出现“方丈”一词。其文说:“宋大明五年,始立方丈茅茨,以庇经像。”高诱注则说:“堵,长一丈,高一丈,面环一堵,为方丈。”“大明”为南朝刘宋孝武帝的年号,大明五年即公元461年。不过,这里所谓的“方丈”是否即是后世所指的含义,原文语焉不详,仅此一说。)
堂头也指的是住持所居之室。《禅苑清规•请尊宿》说:“专使先看知事计会讫,上堂头人事。”《广灯录•三圣然禅师章》:“师到道吾,道吾以绯练额,持禅杖。师见,乃云:‘逐便祗候。'道吾应诺。师参堂了,再上堂头人事。道吾却具威仪方丈内坐。师才近前。道吾云:‘有事相借问,得么?'师云:‘也是适来野狐精。'便出去。”《联灯会要•香严闲禅师章》云:“屡上堂头告沩山为说。”以上二例,堂头均明显指方丈,即住持和尚之居室。
正堂也是方丈的别称。《景德传灯录•龟洋山无了禅师章》说:“师告寂,瘗于正堂。”又《酉阳杂俎》载:“嵩山普寂禅师洁正堂,焚香端坐。未久,忽闻叩门。连云:‘天师一行和尚至矣。'一行入诣,寂作礼云云。”此二例之“正堂”显然亦指住持之居处也。《西游记》第四四回:“打扫干净方丈,安寝一宿。”
至唐代,怀海(公元720-814年)建立住持制度后,佛教中一般用方丈代表住于方丈和尚,因为他们是寺院的最高领导者,同时有老师的职责。 后来逐渐演变为对一般寺院内主持僧的尊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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