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武当文化 > 道教典籍 >

《重阳立教十五论》
栏目分类:道教典籍   发布日期:2016-06-15   浏览次数:

《重阳立教十五论》,又称《立教十五论》,1卷。金全真教祖王重阳撰。收入《正统道藏》正一部。 1、王重阳生平及其著述 王重阳(1112一1170),金代道士,道教全真派创始人,道教炼师。原名中孚,宇九卿,后改名世雄,字德威。入道之后改名吉,字知明,号重阳子

《重阳立教十五论》,又称《立教十五论》,1卷。金全真教祖王重阳撰。收入《正统道藏》正一部。 1、王重阳生平及其著述 王重阳(1112一1170),金代道士,道教全真派创始人,道教炼师。原名中孚,宇九卿,后改名世雄,字德威。入道之后改名吉,字知明,号重阳子。其家本咸阳著姓,迁居终南山刘蒋村。幼好读书,自稚不群。弱冠修进士业,系京兆学籍,善于属文,才思敏捷。又颇喜弓马,金熙宗天眷初(1138)应武举,中甲科。相传48岁时,于甘河镇(今陕西户县境内)遇吕洞宾之化身,授其修炼口诀,遂通仙道。曾作(遇仙诗)云:“四旬八上得遭逢,口诀传来便有功。”正隆五年(1160)中秋,再通其师于醴泉,且“留秘语五篇,令师读毕焚之。”又指东方令观之,见七朵金莲结子,其师笑曰:“岂止如是,将有万朵玉莲房也。”后创全真派,即以金莲为其标志。于是离家,行留于 社(据《历世真仙体道通鉴续编》卷一,有误,当为“户杜”)、终南之间,举止若狂,世人莫测其情。金世宗大定元年(1161),于南时村作穴居之,潜心修持。名“活死人基”,又号曰“行菆”,且置“王害风灵位”于墓上。至大定三年(1167)秋天功成,埋填此墓,迁居刘蒋村结茅为阉居之。大定六年(1167)于长安(今西安)滦村吕道人庵壁题诗一首,以示其志云:“地肺重阳子,呼为王害风。来时长日月,去后任西东。作伴云和水。为邻虚与空。一灵真性在,不与众人同。”大定七年(1167)四月甘六日,王重阳烧掉所住茅庵,前往山东传道。是年七月,抵达宁海(今山东省牟平县),马钰(即马丹阳)夫妇筑庵事之,题曰“全真”。先后亲传马丹阳、孙不二、丘处机、刘长生、谭处端、郝大通、正处一等七八,应七朵金莲之兆。由是凡宗其道者,皆号全真道士。大定八年(1168年),在文登建“三教七宝会”;九年(1169)又先后在查山建“三教金莲会”,在福山建“三教三光会”,在蓬莱建“三教玉华会”;在掖县建“三教平等会”。“自是远近风动,与会者干余人。”有先辈云游者见之叹曰:“愿为宏深,真族阳在世。”大定九年(1169)十月西归,前往陕西传道。次年(1170)至大梁(今河南开封),正月初四日,王重阳召马丹阳、丘处机、谭长真于榻下,嘱咐说:“丹阳已得道,长真已知道,吾无虑矣。处机所学,一听丹阳教诲,处玄长真当管领之。”又目视丘处机云:“此子异日地位非常,必大开教门者也。”又谓谭长真等曰“妆辈前程,皆在马公手。”遂书《物外亲眷诗》首,书毕奄然返真。马丹阳等人扶其仙枢,葬于刘蒋村故店(今陕西户县祖庵镇)。金章宗赐店名为灵虚观,元太宗加封为重阳万寿宫,全真派尊为三大祖庭之一。元世祖至元六年(1269)封为"重阳全真开化真君";元武宗至大三年(1310)加封为“重阳全真开化辅极帝君”。全真派尊为北五祖之一。

来自“养生主”

王重阳主张儒释道三教合一,将《道德经》、《孝经》及《心经》作为早期全真道修证经典。他提倡"全神炼气"、"出家修真",不尚符箓,不事黄白,并制订了全真派道士出家制度。其传世著作甚多,有《重阳全真集》、《重阳立教十五论》、《重阳教化集》、《分梨十化集》、《重阳金关玉锁诀》、《重阳授丹阳二十四诀》等,均收入《正统道藏》。其弟子中著名者有七位,即丘处机、刘处玄、谭处瑞、马丹阳、郝大通、王处一、孙不二等,世称北七真。 2.《立教十五论》内容大要 全论分为住庵、云游、学书、合药、盖造、合道伴、打坐、降心、炼性、匹配五气、混合性命、圣道、超三界、养身之法、离凡世等十五题。一至六论日常生活之准则,七至十一论内在之修炼,十一至十五论修道之境界。各论内容如下: 《第一论住庵》。谓学道出家者先须投庵(庵即一人或数人居住的小庙)。要求守常安分,掌握住庵之法,使动静适度,心安神畅。 《第二论云游》。要求以访道为目的,参究性命,求师学道。 《第三论学书》。要求读诵道书,当穷其本意,得其意则深藏之,不贯记多念广。 《第四论合药》。要求通晓医药以助修道,但不可执著,不可贪财。

《第五论盖造》。要求居处以茅庵草合遮形为足,既反对露宿野眠,又反对雕梁峻宇,指出应外功与内行同修。 《第六论合道伴》。要求先择人后合伴,道友须择明心、有慧、有志之人,相与参学,并且道伴之间相处,要采取中道态度。 《第七论打坐》。修炼以调心打坐加入手,以性命混合为要诀。打坐者,“须要十二时辰行住坐卧、一切动静中间,心如泰山,不动不摇,把断四门眼耳口鼻,不令外景入内。” 《第八论降心》。指出若常湛然,其心不动。昏昏默默,不见万物;幂冥杳杳,不内不外。无丝毫念想,此是定心,不可降也;若随境生心,名为乱心,速当剪除。 《第九论炼性》。指出炼性者应当体会调琴和铸剑,应紧慢得中,刚柔得中。 《第十论匹配正气》。要求聚五气于中宫,使三元攒于顶上,铅汞凝澄,结成大丹,神游天上。 《第十一论混性命》。要求修炼性命,指出性即神,命即气。 《第十二论圣道》。指出苦志多年,积功累行,可入圣道,默默护持,心超物外。 《第十三论超三界》。要求心忘虑念及诸境,不著空见,超离色界、欲界、无色戒,神居仙圣之乡。 《第十四论养身之法》。指出养身乃养法身而非肉身,法身是无形之相,用则无所不通,藏则昏默无迹,要求养之,去留自然。 《第十五论离凡世》。指出所谓超离凡世者,乃是身在凡尘而心在圣境。身暂寄于尘世,而心独超出三界,有若莲之根在淤泥而花在虚空,是谓得道。 《立教十五论》,全论只有1,000多字,言简意明,而包摄全真教旨,重在修持而不讲形式,为全真派立教之纲领,全真道士学道之指南。   重阳立教十五论 金·王重阳 第一住庵 凡出家者,先须投庵。 庵者舍也,一身依倚,身有依倚,心渐得安。炁神和畅,人真道矣。 凡有动作,不可过劳,过劳则损气;不可不动,不动则气血凝滞。须要动静得其中,然后可以守常安分。 此是住庵之法。 第二云游 凡游历之道有二:一者看山水明秀,花木之红翠。或玩州府之繁华,或赏寺观之楼阁,或寻朋友以纵意,或为衣食而留心。如此之人,虽然万里之途,劳形费力,遍觅天下之景,心乱气衰,此乃虚云游之人。二者参寻性命,求问妙玄。登险 之高山,访名师之不倦;度喧轰之运水,问道无厌。若一句相投,便有圆光内发。了生死之大事,作全其之丈夫。如此之人,乃其云游也。 第三学书 学书之道,不可寻文而乱目。 当宜采意以合心,舍书探意采理。合理采趣,来得趣则可以收入之心。 久久精诚,自然心光洋溢,智神踊跃,无所不通,无所不解。 若到此则可以收养,不可驰骋耳,恐失于性命。 若不穷书之本意,只欲记多念广。人前谈说,垮讶才俊。无益于修行,有伤于神气。虽多看书,与道何益。 既得书意,可深藏之。 第四论合药 药者乃山川之秀气,草木之精华。一温一寒,可补可泻;一厚一薄,可表可托。肯精学者,活人之性命;若庸医者,损人之形体。 学道之人,不可不通。若不通者,无以助道。 不可执著,则有损于阴功。外贪财货,内费修真。不足今生招愆,切忌来生之报。 吾门高弟,仔细参详。 第五论盖造 茅庵划舍,须要遮形,露宿野眠,触犯日月。 苟或雕梁峻宇,亦非上士之作为;大殿高堂,岂是道人之活计。斫伐树木,断地脉之津液化道货财,取人家之血脉。 只修外功,不修内行,如画饼充饥,积雪为粮,虚劳众力,到了成空。 有志之人,早当觅身中宝殿,体外朱楼。不解修完,看看倒塌。 聪明君子,细细察详。 第六论合道伴 道人合伴,本欲疾病相扶,你死我埋,我死你埋。 然先择人,而后合伴。不可先合伴,而后择人。 不可相恋,相恋则系其心; 不可不恋,不恋则情相离。恋欲不恋,得其中道可矣。 有三合三不合:明心,有慧,有志,此三合也。不明、著外境,无智慧、性愚浊,无志气、干打关,此三不合也。 立身之本,在丛林合凭心志。不可顺人情,不可取相貌。唯择高明者,不上法也。 第七论打坐 凡打坐者,非言形体端然、瞑目合眼,此是假打坐也。 真坐者,须要十二时辰,行住坐卧,一切动静中间,心如泰山,不动不摇,把断四门眼、耳、口、鼻,不令外景入内。但有丝毫动静思念,即不名静坐。 能如此者,虽身处于尘世,名已列于仙位。不须远参他人,便是身内贤圣。 百年功满,脱壳登真。一粒丹成,神游八表。 第八论降心 凡论心之道,若常湛然,其心不动。昏昏默默,不见万物;冥冥杳杳,不内不外。无丝毫念想,此是定心,不可降也。 若随境生心,颠颠倒倒,寻头觅尾,此名乱心也。速当剪除,不可纵放,败坏道德,损失性命。 行动坐卧常勤降,闻见知觉为病患矣。 第九论炼性 理性如调琴,弦紧便有断,慢则不应,紧慢得中,琴可调矣。 则又如铸剑,钢多则折,锡多则卷,钢锡得中,则剑可矣。 调炼性者,体此二法,则自妙也。 第十论匹配五气 五气聚于中宫,三元攒于顶上。青龙喷赤雾,白虎吐乌烟。万神罗列,白脉流冲。丹砂晃朗,铅汞凝澄。身且寄向人间,神已游于天上。 第十一论混性命 性者神也,命者气也。 性若见命,如禽得风,飘飘轻举,省力易成。《阴符经》云:“禽之制在气”是也。 修真之士,不可不参。不可泄露于下士,恐有神明降责。 性命是修行之根本,谨紧锻炼矣。 第十二论圣道 入圣之道,须是苦志多年,积功累行。高明之士,贤达之流,方可入圣之道也。 身居一室之中,性满乾坤。普天圣众,默默护持;无极仙君,冥冥围绕。名集紫府,位列仙阶。形且寄于尘中,心已明于物外矣。 第十三论超三界 欲界、色界、无色界,此乃三界也。 心忘虑念,即超欲界。 心忘诸境,即超色界。 心著空见,即超无色界。 离此三界,神居仙圣之乡,性有玉清之境矣。 第十四论养身之法 法身者,无形之象也。 不空不有,无后无前,不下不高,非短非长。用则无所不通,藏之则昏默无迹。若得此道,正可养之。 养之多则功多,养之少则功少。 不可愿归,不可恋世,去住自然矣。 第十五论离凡世 离凡世者,非身离也,言心地也。 身如藕根,心似莲花,根在泥而花在虚空矣。 得道之人,身在凡而心在圣境矣。 今之人,欲求不死而离凡世者,大愚,不达道理也。 言十五论者,警门中有志之人,深可详察知之。

来源中国道家养生网 www.daoys.net

相关热词:

相关内容
热门关键词
金刚长寿功
道教医学 道教资讯 武当特产 养生知识 武当文化 武当影像 武当旅游 武当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