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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宗委“学习月”圆满完成
栏目分类:道教动态   发布日期:2016-08-02   浏览次数:

  国家宗教局《关于2015年开展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湖南省民宗委高度重视,按照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主题,认真组织,及时督促,圆满完成“学习月”活动期间的各项任务,引导宗教界增强了法制观念,强化了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营造了全省宗教工作的良好法治氛围。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5月,成立了以分管委领导为组长、相关业务处室和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月”活动督查小组,做到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委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多次利用会议、调研和授课等机会,广泛宣传开展“学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

  二、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及时转发国宗局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了全省“学习月”的活动方案,下发了《湖南省民宗委关于在全省宗教界开展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和《湖南省民宗委关于组织开展“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对“学习月”活动进行了统一部署,要求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和各市州宗教工作部门根据实际,完善活动计划,确保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责任到位。

  三、建立机制,完善制度。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宗教普法制度。从2013年起,民宗委就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推动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各类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内容,民宗部门领导干部常赴各级党校、社会主义学院,为党外干部培训班学员专题讲解宗教政策法规。二是建立了委机关普法制度。首先,建立委机关干部普法学习制度,组织机关干部以宗教政策法规为重点,全面开展普法教育,研究和把握宗教工作形势,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再次是建立宗教普法评比、考核制度,将普法工作列为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激发普法学习的积极性。三是建立了宗教团体普法制度。根据全省宗教界普法的实际情况,规定各宗教团体负责本教人员的宗教普法工作,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本场所人员及该场所信教群众的宗教普法工作,以此推动宗教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向常态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四、学习培训,创新载体。一是创新学习宣传平台。除通过传统、常规的手段外,还注重利用网络、微博、微信、QQ群等新型传播平台宣传宗教政策法规。二是拓展学习宣传范围。据不完全统计,围绕政策法规学习月主题,今年以来全省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00余场(次),参训人数达20000多人(次),发放《宗教政策法规文件汇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学习读本》等学习资料约60000册(份),有条件的寺观教堂开设宣传专栏8000个,悬挂横幅1000余条。三是丰富学习宣传形式。省民宗委组织“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全省宗教教职人员、宗教院校师生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投稿。经各市州初选,共上报征文33篇。经综合评定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为扩大影响,将获奖征文结集下发各市州、各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

  五、突出重点,抓好结合。各地把“学习月”活动作为推动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把学习活动与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用学习活动助推重点工作,以重点工作成果检验学习活动效果。

来源中国道家养生网 www.daoy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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