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积极做好佛道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公告工作
栏目分类:道教动态 发布日期:2016-07-25 浏览次数:次
为深入贯彻国家十部门41号文件精神,自2014年4月以来,安徽省积极开展了佛道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公告的各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先行组织在省局网站进行基本信息预公告,进一步推动了全省宗教工作部门、宗教界思想共识的形成。二是提升信息公开水平。认真谋划,既保证完成规定动作不走样,又结合实情作出相应调整。首先是统一信息标准,特别针对佛道教场所现有名称、地址等信息口径五花八门的情况,作出统一的明确要求,不仅确保了全省信息的规范性、一致性,还为下一步场所挂牌工作奠定了基础。其次是确保信息质量。对各地报送拟公告的千余处场所的每一个信息数据认真审核,对预公告期间的每一条反馈意见认真复核,确保数据准确。三是扩大公告效果。公告信息中,在场所名称一栏,在佛道教固定处所名称后统一加缀“(G)”,使场所类别一目了然;在佛道教场所民管组织负责人姓名一栏,将负责人的身份证姓名、教职人员的法名(道名)、依法认定备案情况等3项信息一并公开,以更好地帮助社会公众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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