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出台《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办法》
栏目分类:道教动态 发布日期:2016-07-27 浏览次数:次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和省民宗委《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管理办法》精神,切实规范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加强宗教领域违法建筑“三改一拆”后续工作,2015年2月17日,义乌市出台了《义乌市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办法(试行)》。
民间信仰历史悠久,但原来一直没有明确归口管理部门,也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故其管理处于模糊地带。今年以来,义乌市民宗局迎难而上、自我加压,一是将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列为2015年度一项重点任务,以“建立民宗局归口指导、镇(街道)属地管理、部门协助配合的管理机制”为目标,确保不新增数量,控制原有规模,禁止教职人员常住,理清财务收支,建立管理组织,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二是与相关部门反复沟通,结合义乌实际,代拟了《义乌市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民间信仰事务范畴、部门职责、登记编号细则等,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到各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三是倒排工作计划,以半年为期,分五个阶段不断推进工作。
目前,义乌市已确定在大陈镇、稠江街道分别进行民间信仰事务管理试点,部分工作已逐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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