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宗委制定《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实施办法》
栏目分类:道教动态 发布日期:2016-07-29 浏览次数:次
道行天下讯 为保障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及备案管理,重庆市民宗委近日制定《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依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国宗局《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重庆市宗事务条例》,制定该《实施办法》共19条,36款。《实施办法》对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条件,选举、聘任、备案、考核、辞退程序,引进市外教职人员担任场所主要教职,全国重点和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哪些情形不予备案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实施办法》于2015年4月1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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