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各地切实推进“借教敛财”治理工作
栏目分类:道教动态 发布日期:2016-07-29 浏览次数:次
道行天下讯 河北省各地采取多种措施,以学习贯彻国家六部门关于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契机,切实推进“借教敛财”等问题的治理工作。
一是迅速学习传达贯彻《通知》精神。4月1日《通知》下发后,邢台市民族宗教局本着先学一步、先抓先管的原则,4月3日即对《通知》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就该市具体工作进行了初步安排部署。一是市民族宗教局要切实担负起牵头和总协调责任,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对该市非宗教活动场所私设功德箱现象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二是加强宣传,要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微信、短信等手段大力宣传通知要求,在全社会形成舆论氛围。三是明确责任目标,充分发挥县市区民宗部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及活动场所积极作用,强化监督管理。四是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要求,做出严肃处理。
二是从制度入手杜绝借教敛财现象发生从制度入手,规范宗教界活动,加强源头治理。唐山市民族宗教局从规范宗教类行政审批项目入手加强源头管控。对需市级审批及审核的宗教类行政审批项目,在大量走访及调研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杜绝个别单位和个人出于追求利益的目的,修建庙宇、乱塑造像、举办非法宗教活动等现象发生。该市还对功德箱的适用使用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一方面要求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功德箱管理及善款的合理使用,另一方面市、县民族宗教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排查清理工作,对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团体违法违规设立的功德箱进行治理。同时从规范宗教界自身建设及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等方面入手,以规范的管理杜绝借教敛财现象发生。
三是切实抓牢基层落实。2013年河北省民宗厅就向各设区市、省直管县下发了《关于制止乱建寺观滥塑露天佛像和借教敛财的通知》,一年多来,在基层已初见成效,各市不断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切实将通知精神落实到基层。近日,石家庄市赞皇县民族宗教局就依法处理了一起寺院“被承包”问题。该县民宗局牵头,县委统战部、公安局、旅游局、嶂石岩乡政府五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淮泉寺“被承包”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使该寺院管理主体得以明确,理顺了村、寺两方关系,解决了多年遗留问题,维护了宗教场所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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