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制定出台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标准
栏目分类:道教动态 发布日期:2016-08-01 浏览次数:次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建设规模、改扩建管理和统一建设标准问题,甘肃省平凉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着力提高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建设管理意识,规范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宗教活动场所修建要在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的情况下,修建规模采用人均建筑面积与规划容积率标准进行控制。宗教场所人均建筑面积的标准分为三类。第一类,地处城市(含县、区)中心,信众居住集中,信教人数在5000人及以上的宗教活动场所,总体建筑面积应控制在人均1.5平方米以内。第二类,信众居住相对集中,信教人数在5000人以下,3000人以上的宗教活动场所,总体建筑面积应控制在人均2.5平方米以内。第三类,信众居住相对分散,信教人数在3000人以下,1000人以上的宗教活动场所,总体建筑面积应控制在人均3.0平方米以内。第四类,信众居住比较分散,信教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宗教活动场所,总体建筑面积应控制在人均3.5平方米以内。
《通知》规定,宗教活动场所修建规模,建筑密度不应大于45%。当人均建筑面积标准计算所得总建筑面积超过控规确定的容积率指标时,按控规执行。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人数以2015年申报备案人数为准,每五年进行一次复核。复核要以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宗教工作部门确认人数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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