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着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栏目分类:道教动态 发布日期:2016-08-02 浏览次数:次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民宗委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积极推动中央和省委关于宗教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地生根,全省宗教工作呈现出新局面,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法律进寺观教堂活动,大力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举办五大宗教各类培训班600余期,培训宗教教职人员近3万人次,在宗教界积极凝聚正能量。二是积极推进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寺庙群众工作,深入开展“领导联系、县乡结对、部门包寺”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寺、依法管僧。三是建立了“四川省宗教活动活动场所地理信息系统”,基本完成了全省宗教工作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全省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增强宗教事务现代化治理能力。组织制定了《四川省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四川省藏传佛教寺庙接纳教职人员入寺规定》和《四川省藏传佛教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考评办法》,指导甘孜州制定了《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实施细则》。组织修订了《四川省天主教教职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组织全省各县、市、区民宗局长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四中全会精神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积极协调西北省区和云南构建省际伊斯兰教工作机制,协调处理非法传教、拱北走坟等伊斯兰教领域的难点问题。牵头协调33个省级部门,建立健全藏传佛教事务依法管理部门联系会议和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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