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民宗局对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进行“三规范”
栏目分类:道教动态 发布日期:2016-08-04 浏览次数:次
衡水市民宗局近日出台了《衡水市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暂行规定》,进行 “三规范”。
一是规范出版物内容。规定所有出版物都必须遵守国家出版管理规定,不得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的内容,除此之外,不得有破坏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和睦相处的内容,不得违背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等。
二是规范出版物编排人员选稿思路。要求加强宗教政策理论知识学习,增强责任感和分辨是非的能力,做到去芜存精、去伪存真。选稿应引导信众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发挥宗教教义中的积极因素。
三是规范采编程序。不定期对《衡水佛教》、《菩提缘》等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单位的负责人、采编人员进行政策和理论知识培训。严格稿件采编程序。每期出版物付印前,均由市民宗局对刊物进行审定。
衡水市民宗局近期还召开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主办单位负责人、刊物编排人员座谈会。参会人员层层签订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暂行规定,做到“三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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