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建章立制规范宗教事务管理
栏目分类:道教动态 发布日期:2016-08-06 浏览次数:次
宁夏固原市按照“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原则,积极建章立制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去年以来,依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若干规定》、《宗教活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制定了《固原市宗教事务管理“5+6+1制度》,其中包括5项“工作制度”,即:教职人员培训制度、民族宗教领域月排查制度、民族宗教信息报送制度、宗教活动月预报制度、联系宗教人士制度;6项“管理制度”,即: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制度、跨地区宗教活动管理服务制度、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委员会推选制度、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制度和宗教教职人员选聘制度;1项“抵御渗透制度”,即抵御渗透“十不准”制度。在本地区内,建立健全公安、宗教、国保、安全等部门联系协调机制和市、县、乡、村、宗教活动场所五级信息网络,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确保矛盾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为加强跨地区宗教事务管理,建立甘宁两省(区)十市(州)《跨地区宗教活动协作管理协议》,与四川省广元市签订了宗教工作协作协议,定期召开跨地区宗教活动联席会议,主动加强联系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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