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宗委确定2016年全省民族宗教重点工作
栏目分类:道教动态 发布日期:2016-08-12 浏览次数:次
青海省民宗委结合全省实际,确定2016年全省民族宗教重点工作。宗教工作主要体现在:
一是持续推动工作纵深发展。举办全省民族宗教知识电视竞赛活动;实施“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开展3月份“寺院法制宣传月”。做好敏感节点维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举办领导干部和基层工作人员“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
二是全面推进宗教事务依法治理规范有效。一要加强和规范寺观教堂管理。加强游僧管理,制定实施管理办法。落实属地管理、分级管理责任,加强清真寺和开学阿訇管理。依法依规做好2016年朝觐组织服务工作。指导道教宫观做好教务工作,规范宗教活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及设施建设审批管理工作。二要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建设。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组织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宗教界代表人士进寺入舍宣讲政策法规。举办“活佛论坛”、“阿訇论坛”、瓦尔兹演讲、玄门讲经等活动。引导和支持宗教界将公益慈善活动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合力推进民族地区扶贫攻坚工作。三要继续实施“六大工程”。大力推进寺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工作,加强项目审批、实施和监管,开展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发挥项目效益。四要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建设。继续指导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制定实施宗教界人士五年培训规划,建立落实省、市州、县(市、区)、乡镇四级培训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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