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宗教局“三举措”为宗教界办实事
栏目分类:道教动态 发布日期:2016-08-13 浏览次数:次
锦州市宗教局不断探索宗教事务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在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的基础上,强化服务意识,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主要做法有:
一是有效解决宗教房产历史遗留问题。锦州市宗教局经过多方调研,与属地政府、部门协调,达成一致,为宗教界解决房产问题。目前,北镇天主教堂异地再建问题、黑山县西拉屯天主教点房产政策落实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二是扎实做好宗教教职人员基本社会保障工作。截至2015年底,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分别达到达到67.3%和55.3%。三是为宗教活动场所维修改造解决资金。市、县两级财政出资185万元,同时争取省财政70万元,新建、维修锦州清真寺、半拉门清真寺、姜屯清真寺和闾阳清真寺,现已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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