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四字诀”强化宗教界法治意识
栏目分类:道教动态 发布日期:2016-08-05 浏览次数:次
为进一步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实现“依法管理宗教、建设法治宗教”目标,萍乡市宗教界以“学”、“宣”、“训”、“用”为主要落实措施,全面提升宗教界及信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是以“学”促法治化。以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为主要载体,通过学习交流、互访等形式组织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学习法律法规,提升法律涵养,做到心中常持“法尺”。
二是以“宣”促法治化。通过发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辐射带动效用,以贯彻落实宗教主管部门部署的法制宣传月、“普法日”、“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宣传宗教法规政策,扩大传播面,提高宣传效率。
三是以“训”促法治化。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法治教育,提升实际工作能力,推进宗教事务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同时针对宗教界法治“盲区”、法治困惑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培训。
四是以“用”促法治化。宗教事务管理中做到遵纪守法,坚持正确用法。坚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教戒教规为规范,用教义教规约束宗教活动,推动宗教事务法治化管理进程。
来源中国道家养生网 www.daoy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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