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历史和文化的视界——关于合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考
栏目分类:国学资讯 发布日期:2016-07-21 浏览次数:次
如何对待传统文化?如何承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命脉?这是近代以来纠结于国人心头却又尚未真正解决的文化问题。尽管我们已经明确“古为今用”“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等基本方法论原则,然而古之文化究竟如何“今用”,如何判别“糟粕”与“精华”,如何将传统文化中的“精华”转化为当代文化的精神资源,至今仍是开放的课题。在具体回答这些问题之前,需要明确一个前提性问题:如何看待我们自身的传统文化?这是一个基本的文化态度问题。
“西方现代性逻辑”中传统文化命脉的赓续危机
从根本上说,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永远不可卸脱的文化使命。由于近代以来我国社会的深刻变革、转型,这一文化使命在今天显得更为重大和紧迫。
美国学者希尔斯认为,一事物或观念若绵延三代及以上者,即具有传统的意义;其延续时间愈长,则文化价值愈高。在人类文明史上,没有哪一个民族或文明共同体能够像中华民族这样,开创并拥有独立贯通、绵延五千多年而不绝的文明历史和文化传统。古埃及文明的悄然消遁、古印度文明的昨是今非、古巴比伦文明的过早夭折,使得中华文明成为“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幸存绵延的文明共同体和文化传统。
能够拥有五千多年绵延不绝的文明历史和文化传统,原本是中华民族的莫大幸运,但在近代以来却出现了消极甚至简单否定传统文化的心态,这是值得我们认真反省的问题。客观地看,这种文化心态与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现代转型的艰难历程息息相关。这种转型从一开始便是因外部力量压迫与冲击所形成的“植入式”现代转型,被殖民和被压迫的民族命运使得我们的现代转型不独艰难而且沉重。我们没有从容的资本积累和技术准备,更须抵抗外部的殖民侵略和内部的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一个庞大且拥有悠久历史的文明与文化共同体,能够历经如此重负而走过近代百年的风雨历程,已堪称人类文明史上的奇迹,更何况还需要在自觉维护自身传统赓续的同时完成现代化转型。在这一重压之下,简单否定传统文化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
然而,独特的命运和现代转型的艰难,并不能成为我们怠慢、轻视甚或怨恨传统文化的充足理由。近代百年曾占主流的文化观念是所谓“西体中用”,即主张用现代西方文化与价值替代儒家主导的中国传统文化价值,以建立现代中国文化与价值观念体系。这一文化立场和价值判定的理由是:文化的“西”与“中”,实质上是文明之先进与落后的分野;若想使中国社会摆脱落后局面,就要使中国文化全盘西化。这种文化观念的前提预设是:现代化即西方现代化或现代西方化。
然而,这一前提预设是十分可疑的。它假定了欧美国家所开创的现代化模式是人类社会唯一的现代化模式。由此所推导出来的结论便是:人类社会的现代化等于西方现代化,充满多样性、差异性的人类社会文明必将终结于西方现代性这一“普世模式”。用美籍日裔学者福山的话说,随着“柏林墙”的倒塌,一度高度紧张的、东西方双峰对峙式的现代化模式或道路竞争已然胜负分明,由此种张力所构造的现代文明史最后以西方自由主义的胜利而宣告终结。
这当然是一种强势的西方现代性逻辑,或者干脆说是“自由帝国的逻辑”。然而直到今天,许多人依旧没有看清这一西方中心主义的现代性逻辑。因此,要么简单地拒绝了解这一逻辑,或者不愿意从中学习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东西;要么简单地认同甚至服从这一逻辑,不愿意对之付出批判性反思的努力,更缺乏探索适合自身文明与文化特点之现代性模式的勇气和自信。在此情形下,文化自信与优秀传统文化的赓续便难以确立。
把坚持历史辩证法与探寻价值合理性有机结合起来
如何合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为我们提供了方法论原则,马克斯·韦伯等西方著名思想家的相关观点也值得吸收借鉴。
马克思在谈到其哲学的革命性变革时,不仅强调了历史唯物主义之于传统哲学的革命性变革,而且反复强调这一革命性哲学变革对古典哲学特别是对黑格尔哲学所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的批判性继承和创造性转换。他反对费尔巴哈以“将婴儿和脏水一起泼掉”的方式,主张用“批判地扬弃”即在批判中改造、在继承中创新的方式对待黑格尔的辩证法和哲学。将原本首足倒置的哲学和文化颠倒过来的批判性扬弃,无疑也可以成为我们对待传统文化的合理方式。
当众声齐呼“中世纪是黑暗的世纪”、把中世纪当作西欧资本主义现代化的死敌和障碍时,马克斯·韦伯则指出,中世纪教会的所作所为并非都是西欧资本主义的历史包袱,恰恰相反,教会准许甚至组织的多种行业协会、技术组织,为西欧资本主义的迅速兴起和发展积累了经验;宗教改革是西欧社会近代化的先导和动力;新教伦理更被韦伯称之为“资本主义精神”的构成要素。韦伯对中世纪教会的深刻洞察和独特把握,其历史主义方法与探寻价值合理性的方式对我们合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启示和借鉴意义。
马克思的“批判地扬弃”、韦伯关于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内在关联的分析启示我们:任何关于传统文化的认识和理解,不仅要遵循文明与文化相互启发、相互印证的历史辩证法原则,而且要关注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和精神品格。唯其如此,我们才能客观了解传统文化及其传承的历史意义和内在价值,并最终懂得如何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精神。
事实上,国内外许多文化研究者都承认,古老的中华文化是人类文明和文化最具影响力和生命力的文化传统之一。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把孔子及“诸子百家”视为人类先期文明之“轴心时代”(公元前800—200年)的东方文化代表。黑格尔尽管傲慢地认为中国古代没有哲学,但也不能不承认孔子所开创的儒学足以使中国成为“道德文明古国”。任何人都无法否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崇文尚德、道法自然、中道而行、知行合一、修身养性……不单凝聚着中华传统文化的卓越智慧,构成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的精华和核心价值,而且具有普遍人类文化精神品质和基本价值意义。社会的基本结构和物质文明可以而且需要变革和转型,但基本文化价值精神应世代传承、与时俱进,这是古今中外文明史反复证明了的律则和真理。
在兼容整合多样性中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合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还蕴涵着三个必须解答的问题:其一,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如何实现汉文化与其他民族文化的整合?其二,就汉文化自身而言,如何实现作为传统文化主导的儒家文化与道家、佛家、墨家等文化的整合?其三,在现代文明和文化语境中,如何实现中华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这里仅提出一些基本看法或原则性主张。
美国当代伦理学家麦金泰尔认为,各种文化传统或道德谱系之间必定是相互异质、不可相容或“不可公度”的。然而,这一主张对中华文明史和文化史而言并不成立:早期巫楚文化、吴越文化与中原文化的相互渗透和逐渐融合即为显证,更不用说晚清文化中满汉文化的融合了。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中华文化是一个兼容多元、不断融合的文化系统。因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然是对这一多元整合型文化系统的综合传承,而不是对其中某种或某几种文化元素的传承。
就汉文化传统本身而言,麦金泰尔的主张更难成立。历史地看,儒释道诸家在不同历史阶段或社会情境中所发挥或显示的文化作用的确是各不相同、与时变化的。但是,它们在绝大多数情形下并不是绝对不相容的。恰恰相反,相容乃至相辅相成更近乎历史常态。诸如“阳法阴儒”“儒表法里”“三教合一”等理念,以及唐宋之后以禅宗为代表所展示的兼容多元、共享共荣的文化风貌和精神气象,都可以作为佐证。当然,强调中华传统文化这种兼容多元、有机整合的特征,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忽视汉唐以来儒家文化的主导地位。但即便如此,对儒家文化的特色,也只有将其置于整个传统文化体系之中,才能获得充分而全面的理解。
解答第三个文化问题的关键在于:应如何理解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关系?一种较为流行的看法是,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断裂式的,因而是一种替代性关系。换句话说,现代社会是对传统社会的结构性、革命性变革,其结果必然是前者对后者的替代,即现代新文化对传统旧文化的替代。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尽管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形态,但就人类社会文明的历史演进而论,二者之间具有无法割裂的内在连续性,所不同者只在于文明发展的方式、形态和水平,因之在文化上也是无法割断的。毋宁说,二者之间存在一种变革或转换式的连续。
历史辩证法告诉我们,更为合理的解答应是上述两种观点的合题:一方面,无论对于文明还是对于文化来说,在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之间的确存在一种革命性的变革,因而会呈现根本不同的形态。然而,这一革命性变革并不意味着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是截然两分的,更不意味着人类文明演进和文化发展的断裂。相反,它们之间是相互关联的。这种关联不独表现为文明变革中的保存,更体现为文化传统、样式、基本价值观念和精神特质的传承与弘扬。
从对上述三个问题的解答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华传统文化是一个以儒学为主导、儒释道三位一体的悠久而宏大、多样而融贯、古老而常新的文化体系。这一文化体系是一个孕育着丰富多样性的文化母体,具有巨大的文化包容性、亲和性与融合力。这也可以解释,为何中华传统文化能够历经五千年风霜雪雨而薪火不灭、面对无数次挑战冲击而不失自我和自信。对这样一个兼容整合多样性的文化系统的合理传承,也应坚持兼容整合多样性的立场和方法。
(作者为中国伦理学会会长、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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