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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谈利害: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栏目分类:玄门讲经   发布日期:2017-06-05   浏览次数:

文/李大华

有一天,庄子在雕陵的一个栗树园里游耍,见到一只异鹊从南方飞过来了,那翅膀有七尺那么长,眼睛有一寸那么大,那鹊突然一下子撞到了庄子的额头,然后在栗树林子里停了下来。庄子当时有点气愤地骂道:

“这是什么鸟啊!这么大的翅膀飞不走,那么大眼睛看不见。”

说完这话,他又有些好奇,于是拿着弹弓,撩起衣服,蹑脚蹑步,跟随了那鹊,想等机会把它射下来。这个时候,他看到了另一种景象:有一只蝉为了躲在树荫下乘凉,忘了自己处境的危险,被螳螂张开双臂逮住了;而螳螂为了获得蝉,也忘了自己的形体暴露在外,异鹊乘机扑捉了它;异鹊则忘了自己的本性,撞到了庄子的额头。看到这里,庄子突然惊觉起来,他想:“呃!世上的事情都是相互牵累的,利益与祸害是相互召引的。”于是,他扔了弹弓往回走。恰在这个时候,守栗园的人看到庄子闯进了他的园子,怀疑庄子偷了他的栗子,便大声地斥骂起来。庄子一声不响地回到了家里,把自己关子屋子里,三天不出门庭。

庄子谈利害: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资料图)

他的弟子蔺且发现庄子这个情况,就进去问庄子:

“先生为何这么长时间也不出门庭啊?”

庄子回答:

“我想射杀异鹊,但忘了自己的身子;我观见浊水,而自己在清渊面前迷失了。再说,我听老子说过:‘入其俗,从其令。’今天我游于雕陵,忘了自己;异鹊撞了我的额头,它是游于栗林忘了本性;而守栗林的人以为我偷了他的栗子而骂了我。这就是我不出门庭的原因。”

我们知道“同类相从、同声相应”,以及“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道理,这是说人们之间存在着亲和的关系。除此之外,庄子想告诉的是另一个道理:“利害相召”。人们之间存在着一个利益的链条,人们彼此处在这个链条中的某个环节,彼此追逐,如果是彼此之间只有利而没有害也就罢了,问题恰恰是有利就有害,你得到了某种利益,同时也就有了某种害,利的东西容易看得见,害的东西你不容易察觉。当害的东西已经危害到你的时候,这才“悔不该当初”,这是常人的反应。而明智的人能够从害还没有显现的时候,就意识了它潜伏在利中间了,历史上的范蠡辅佐越王勾践灭了强敌吴王夫差,然后悄然离开,游走于江湖;张良帮刘邦打下天下后,拒绝封爵,逃遁于山林;唐朝有个岑文本,当了宰相,却一点也不高兴,拒绝所有人的祝贺,把自己反锁在家,闭门思过。

为了利益而忘了身形,这又是见利忘害的极致了,历史上有人得了宝珠,怕人偷了去,把它吞进肚子里,却不知这几乎害了自己的命;现代有的人为了躲过检查,把毒品藏进身体里去,其做法如出一辙。

庄子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出门庭,就是要把这世上的利害关系想个清楚。

《庄子》原文参考:山木

庄周游于雕陵之樊,睹一异鹊自南方来者,翼广七尺,目大运寸,感周之颡,而集于栗林。庄周曰:“此何鸟哉,翼殷不逝,目大不睹?”蹇裳躩步,执弹而留之。睹一蝉,方得美荫而忘其身,螳蜋执翳而搏之,见得而忘其形;异鹊从而利之,见利而忘其真。庄周怵然曰:“噫!物固相累,二类相召也!”捐弹而反走,虞人逐而谇之。庄周反入,三日不庭,蔺且从而问之:“夫子何为顷间甚不庭乎?”

庄周曰:“吾守形而忘身,观于浊水而迷于清渊。且吾闻诸夫子曰:‘入其俗,从其令’。今吾游于雕陵而忘吾身,异鹊感吾颡,游于栗林而忘真,栗林虞人以吾为戮,吾所以不庭也。”(《山木》)

作者简介:

李大华,陕西紫阳人。武汉大学哲学博士,深圳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兼职教授,四川大学客座教授。为中国哲学史学会会员、美国亚洲研究协会会员、广东省文化学会副会长,广东禅文化研究会副会长。

庄子谈利害: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本文原名为《三日不出门庭》,系腾讯道学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源中国道家养生网 www.daoy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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