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道德修养 道教戒律文化内涵
栏目分类:玄门讲经 发布日期:2017-06-15 浏览次数:次
道教的戒律是一种宗教纪律,是规范道士道德修养的教规。道教在发展历程中,不断创制完善戒律,制订出丰富缜密的戒律条文,并形成独具特色的传戒仪式。道教的戒律与传戒仪式,体现出道教的教义思想,蕴涵着道教文化的丰富内容,值得撰文介绍讨论。
任宗权道长所著道教戒律学(资料图 图源网络)
道教的戒律
戒,有劝戒、教戒之义;律,指条律、律令。戒用于防恶,律用于止罪。戒主要规定哪些是恶,禁止人去做;律主要规定犯戒后给予何种处罚,使人有所畏惧。戒、律二者是因果关系,戒主因,律主果,律出于戒中,是惩罚犯戒者的科条。戒律系借神灵的名义以约束道士,是道士必须遵守的思想与行为准则,违反了就要受到神灵的谴责、警告。
道教十分看重戒律,认为防非止恶,进善登仙,众行之门,戒是关键。道经宣称学道不修斋戒,结果是徒劳山林,学道者不受戒律,则无缘成为上仙。道经谆谆告诫那些凡俗之人:你们置身于尘世之中,六情染著,五欲沉迷,内浊乱心,外昏秽境,驰逐名利,耽滞声色,只有入道持戒,才有可能获得解脱。道教认为有经法而无戒律,对于想修道成真之人,犹如欲涉海而无舟楫,绝不可能获得济度。
道士能否严格持戒,反映出奉道之心是否虔诚,显示他宗教修持、道德涵养的品位。道教认为:一个凡俗之人,在发心入道,皈依道门以后,就要恪守戒律,将持戒作为规范、约束自己言行的条规,指导自己生活、修炼的准则。在那些严肃修持的道士心目中,宁一日持戒为道德之人而死,却不忍百岁犯戒而苟生。道门的高道大德,传派的开山宗师,大多是严肃持戒的楷模,至于一般的修炼道士中,也不乏持戒精勤的有道之士。
道家戒律发展脉络
早期道教已经创制出戒律,太平道、五斗米道都有“道诫”,这就是规范道民行为的戒律。《太平经》中有“不孝不可久生诫”、“贪财色灾及胞中诫”,还有《致善除邪令人受道诫文》,都是劝人遵守道诫的说教。张陵撰《老子想尔注》列有一些道诫,如“道贵中和,当中和行之;志意不可盈溢,违道诫”。还劝告道民正视功名利禄,言行举动勿违道诫。张陵在蜀中创立道教教团时,曾制订出五条道诫,流播于蜀中二十四治教区,成为道民修道恪守的戒条。早期道教戒条繁密的《老君一百八十戒》,据说是张陵托言太上老君制订,用以规范二十四治治头大祭酒的行为。戒条涉及到修身立德、学道精勤、生活简朴、作风正派的宗教操守,还有保护动物和生态环境的内容。张鲁在汉中建立五斗米道政权时曾规定:道民违反道诫,行为犯有过失,应在静室悔过反省,累犯者罚修路一百步,这种处罚就是律。
魏晋南北朝时期,道教各道派都有戒律条文。江右灵宝派有十戒、上品大戒;江东上清派有三元品戒、观身大戒;蜀中正一派有女青鬼律、玄都律文等。刘宋灵宝派道士陆修静整理编修道书,重视戒律类经典的编撰。他认为道学当以戒律为先,此是道教之宗尊,道士不受《老君一百八十戒》,其身无德无行,则非合格的道士。他提倡学道之人,应该内执戒律,外持威仪,依科避禁,遵承教令。上清派宗师陶弘景《登真隐诀》说:“戒者,遏秽垢之津路,防邪风之往来。”北周道经《无上秘要》卷四十五收录太极真人论戒律之语:“戒律之为道,威严神妙,恐人不能有心奉,故当秘而不书耳。”魏晋南北朝道经中,常托太极真人之口论道,太极真人视戒律为道教之道,此时道教认为是否修持戒律,是能否得道的必备条件,学道不受戒则无缘登仙。
唐代道教的戒律已趋于成熟,有详略不等的戒条供道士受修。唐孟安排《道教义枢》卷二,说道教的戒律有详略,条文详细的戒律有:太清道本无量法门百二十九条、老君及三元品戒百八十条、观身大戒三百条、太一六十戒等。条文简略的戒律有:道民三戒,录生五戒,祭酒八戒,想尔九戒,智慧上品十戒,明真二十四戒等。唐代出家的道士,可以依次受三戒、五戒、八戒、十戒,以致三百大戒。唐代张万福撰《传授三洞经戒法箓略说》,记载唐代道士所受戒目有十六种,其中最简略的戒律是三戒、五戒和八戒。这些戒律的条文内容是:
(1)三戒 又称三归戒,即归依道、经、师三宝。初起心入道者,首先受三归戒。
(2)五戒 又称为老君五戒,即煞戒、盗戒、淫戒、酒戒和妄语戒。道教认为老君五戒,旨在使人除五欲,修五德,持五戒,出五浊。
(3)八戒 《云笈七签》卷四十有《受持八戒斋文》,道士受持的八戒是:一者不得杀身以自活;二者不得淫欲以为悦;三者不得盗他物以自供给;四者不得妄语以为能;五者不得醉酒以恣意;六者不得杂卧高广大床;七者不得普习香油以为华饰;八者不得耽着歌舞以作娼妓。
《传授三洞经戒法箓略说》列举的戒律还有:无上十戒,初真十戒,七十二戒,百八十戒重律,天尊十戒十四持身品,太清阴阳戒,想尔二十七戒,洞神三洞要言五戒十三戒七百二十戒门,百二十九戒,闭塞六情戒,智慧上品大戒,三元百八十戒,智慧观身三百大戒。各种戒律都有不同的授受对象,如无上十戒是在俗男女所受,七十二戒是正一弟子所受,智慧观身三百大戒是上清道士所受。《传授三洞经戒法箓略说》未记载戒律的具体内容,而北宋道经《云笈七签》却收录了唐宋道教的一些戒律条文。
上述三戒、五戒、八戒的条文,明显有佛教戒律影响的痕迹。而此初真十戒的条文,最能体现道教思想的义蕴,其内容主要是道德训诫,对怎样做一名有道之士,提出了基本的言行要求。唐代道士朱法满《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五说:“修斋求道,皆当一心请奉十戒。”道教认为受十戒,如法修行,十方天官无不卫护,则必定可以得道。道教十戒的应用最广泛,一般举行斋醮仪式,科仪格式中都有奉受十戒的内容。
千山五龙宫全真派传戒法会(资料图 图源网络)
张万福列举的十六种戒目,大致反映出唐代道教通行的戒律。《要修科仪戒律钞》列举的戒律及愿念,合计达一千一百条。在《道藏》的洞真、洞玄、洞神部戒律类经典中,有关戒律的道经有数十种,戒条最多者达一千二百条。其中有些戒目,又有内容不同的戒条。以道教戒律的十戒为例,其名目有初真十戒、无上十戒、思微定志经十戒、玉清经中品十戒、碧玉真宫大戒规十戒、孚佑帝君十戒、太上洞真智慧上品大戒十戒等。在戒律类道经中,有关十戒的道经有:《洞玄灵宝天尊说十戒经》、《虚皇天尊初真十戒文》、《道门十戒》。道教戒律如此丰富,是因为正一、灵宝、上清诸道派,以及各种修行法门,都制订了许多戒律。如宋代路时中的玉堂大法,就传授《玉堂通戒二十四条》。各种戒条并行于世,正反映出不同修持门派的存在。
根据《老子想尔注》造作的《道德尊经想尔戒》,产生了修持上中下三行的戒律思想,这是上中下三品戒的刍型。唐宋道教戒律的传授,根据戒有多种,人亦有多品的情况,明确提出按品分类的思想。《玉清经·本起品》就认为:上品人不会犯过失,可以不持戒;中品人有好的方面,也有坏的习性,还易受客观环境薰染影响,所以要守十戒、五戒,以自我约束。下品人又可分为二品:上品的愿意受戒,可以受一百九十九戒,或受观身三百大戒,或受千二百威仪之戒,以自我修持防护;下品的则身同禽兽,是无可救药之人,即使受戒也无裨益。这种三品人区别受戒的理论,标志着道教因材施戒思想的成熟。
全真道的三坛大戒
金元全真道兴起以后,全真龙门派祖师丘处机见传统戒律戒目繁多,不便道士遵行受修,遂统一制订了初真、中极、天仙三坛大戒,作为全真道授受戒律的范本。全真道的三坛大戒是:
(1)初真戒 内容有三皈依戒,积功归根五戒,初真十戒,女真九戒。清全真第七代律师王常月撰《初真戒律》,对初真戒义蕴加以铨释,认为学道之士,若不求戒为师,持戒为命,即是不明性理,不遵大道之人。而三皈依戒,是天地之枢纽,神仙之根基。积功归根五戒,是持身之本,持法之根。道士受持三皈五戒无虞,才可受初真十戒。女真九戒是为女道士制订的戒条。
(2)中极戒 内容是中极三百大戒,共三百戒条。如第七十一戒至七十四戒是:不得预世间婚姻事;不得破世间婚姻事;不得观看妓乐;不得持人长短,更相嫌恨。第二百一戒至二百四戒是:当忍人所不能忍;当断人所不能断;当学人所不能学;当容人所不能容。
王常月说:道士受初真十戒后,持守言行,毫无过犯,方许再受中极三百大戒,传授之后,誓愿遵戒奉行,不敢始勤终怠,背道违师。
(3)天仙大戒 共有二百七十戒条,即二十七个十种不可称量。这二十七个十种不可称量,据说是天仙初祖孚佑帝君所传。第一个“十种远身行法不可称量”,按智慧、慈悲、含忍、行功、修心、善业、精进、饰身、遣情、普心十种要义排列,如“一者智慧远身行法不可称量”。第二至二十七大戒亦按此十种要义排列。除第一“远身行法”大戒外,第二至二十七大戒的戒法是:离口过法,除恶想法,拔迷根法,绝声色法,俭爱欲法,放玩习法,洗垢秽法,无昏惑法,不淫想法,不疑空法,平好习法,不邪还法,常住无法,绝心想法,习悉意法,善防言法,不乱转法,不悟念法,不彼念法,不悠想法,无常定法,无常的法,
无常顾法,不追怀法,无犹豫法,忍不可忍法。
天仙大戒的二十七个十种不可称量,共有二百七十条戒律,称为二百七十法。持中极戒满三年,才可以进受天仙大戒。
道士受三坛大戒后,分别取得不同法位,受初真戒者称妙行师,受中极戒者称妙德师,受天仙戒者称妙道师。与唐宋时期名目繁多的戒目比较,全真道的三坛大戒,简而明,备而赅。如三皈依戒的戒条是:第一皈身,太上无极大道。永脱轮回,故曰道宝。第二皈神,三十六部真经。得闻正法,故曰经宝。第三皈命,玄中大法师。不落邪见,故曰师宝。
与唐宋时期简言归依道、经、师三宝的三归戒比较,此三皈依戒可谓是备而赅。而天仙大戒的二百七十戒条,其条文要义简单易记,可谓是简而明。全真道士确信:学道不持戒,无缘登真箓。戒律精严乃全真道士行为准则。自王常月重振全真道风以后,三坛大戒一直是律坛楷模,成为全真道士修道持身之规范,积功累行之径路。
王常月祖师(资料图 图源网络)
《全真清规》十条清规
全真道认为:明有王法,幽有道法,道律治己,王律治人,二者互为表里,以扶助世风真教。元代全真道士王惟一在《道法心传》中说“行持道法,戒行为先,始终如一日可仙。”全真道的戒律,是使人尽心尽性、知命知天的警戒条文。对违反戒律的道士,则有清规予以惩罚。清规由各道观自己订立,轻者被罚跪、杖责、逐出教门,重者可以被处死。
《全真清规》有《教主重阳帝君责罚榜》,就是著名的十条清规:一犯国法遣出。二偷盗财物遗送尊长者,烧毁衣钵罚出。三说是谈非,扰堂闹众者,竹蓖罚出。四酒色、财气、食荤、但犯一者,罚出。五奸猾慵狡,嫉妒欺瞒者,罚出。六猖狂骄傲,动不随众者,罚斋。七高言大语,作事躁暴者,罚香。八说怪事戏言,无故出庵门者,罚香。九干事不专,奸猾慵懒者,罚茶。十犯事轻者,并行罚拜。
元代丘处机住持长春观(今北京白云观),曾制订《执事榜》,就是长春观的清规。《全真清规》收录的《长春真人规榜》,也是全真道士遵行的清规。清咸丰六年(1856),北京白云观订立的《清规榜》,列有二十三条清规。1995年青城山的全真道传戒法会,张贴的《律坛清规榜》,列有三十一条清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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