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天师道最重要的工作KPI:诛符伐庙与盟威清约
栏目分类:玄门讲经 发布日期:2017-06-20 浏览次数:次
文/ 万景元
太奇怪了,天师道道士烧了杨郎庙!
南朝刘敬叔《异苑》中记载有这么一个故事:
剡县西乡有杨郎庙,县有一人先事之,后就祭酒侯禇求入大道。遇谯郡楼无陇诣禇,共至神舍,烧神座器服,无陇乞将一扇。经岁,无陇闻有乘马人呼楼无陇数四声,云:“汝故不还杨明府扇耶?”言毕回骑而去,陇遂得痿病死。
说是,剡县有个人本来是信奉杨郎的,后来皈依了天师道的祭酒侯褚。侯褚要求这位新皈依的道民,一起去烧掉杨郎庙的神座器服。正好碰到谯郡的楼无陇,三个人就一起去杨郎庙,要烧掉杨郎庙的神座和器物。楼无陇偷偷的藏了一把扇子,后来被杨郎报复致死。
有的人可能会觉得奇怪,为什么道士还要去烧庙呢?这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了吗?
大水淹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资料图 图源网络)
诛符伐庙是道教传统
其实伐庙是道教的传统。当年,老君 “授天师正一盟威之道,禁戒律科,检示万民逆顺、祸福、功过,令知好恶。置二十四治、三十六靖庐,内外道士二千四百人,下《千二百官章文》万通,诛符伐庙,杀鬼生人,荡涤宇宙,明正三五,周天匝地,不得复有淫邪之鬼。”伐庙是老君的旨意,自然也是天师道弟子的使命了。
为什么老君要摧毁这些民间的庙宇呢?
祖天师初来巴蜀地区布道,教化百姓。当时,该地区淫祀严重,巫术很盛行,《陆先生道门科略》中描述当时的情形是。“人鬼错乱,六天故气称官上号,构合百精及五伤之鬼、败军死将、乱军死兵,男称将军,女称夫人,导从鬼兵,军行师止,游放天地,擅行威福,责人庙舍,求人飨祠,扰乱人民,宰杀三牲,费用万计,倾财竭产,不蒙其佑,反受其患,枉死横夭,不可称数。”这些巫婆神汉、不道鬼神,妄求祭祀,擅行威福,扰乱百姓。要求百姓宰杀三牲来祭祀,破费甚多,有些甚至因此倾家荡产。不仅没能获得庇佑,反而受其祸害,横死者众多。
张天师初到巴蜀时 巫文化盛行(资料图:图源网络)
战争频繁 人鬼错乱 严重干扰社会生活
这里说到“败军死将,乱军死兵,男称将军,女称夫人”。从这句话可以知道,所谓的“人鬼错乱”,并非真的是白天见鬼,而是有“鬼”依附在人身上,号称“将军”“夫人”。要求生人为之建庙,以求祠祭。这些依附人身的鬼,又以“败军死将”为多,也就是战争中死去的亡灵。严重干扰了社会生产生活,祸害人间。
《曲礼》曰:“非所当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朝廷对于淫祀,也是非常反感的。
在以前,摧毁民间淫祀的庙宇,也是朝廷的责任。《明史》中记载解缙给皇帝的奏章中就提到要“绝鬼巫,破淫祀”。胡广为广西按察使,“所至平冤狱,毁淫祀,修废堰,民甚德之。”除此之外,还有我们熟知的西门豹治邺,将神婆扔进河里的故事。
《抱朴子》说:“淫祀妖邪,礼律所禁。”又说:“第五公诛除妖道,而既寿且贵;宋庐江罢绝山祭,而福禄永终;文翁破水灵之庙,而身吉民安;魏武禁淫祀之俗,而洪庆来假。前事不忘,将来之鉴也。”盟威清约否定的淫祀,其实也是朝廷所否认的。清约否定淫祀的态度是符合“礼”的,也是符合社会群体的利益的,因为淫祀要求过多的贡品,使百姓变得贫困且恐慌。
所谓诛符伐庙,就是毁掉淫祀的庙宇。当年天师道诛符伐庙的行为,颇有点破除迷信的味道。只是天师在破除淫祀之后,没有用儒家礼乐化民,而是用大道之教,盟威清约来教化百姓。
从“盟威清约”到《女青鬼律》
何为“盟威清约”?
据《三天内解经》云:“到永寿三年岁在丁酉,与汉帝朝臣以白马血为盟,丹书铁券为信,与天地水三官、太岁将军共约。”这个约,就是“盟威清约”。《陆先生道门科略》里详细记载了清约的内容,“盟威法:师不受钱,神不饮食,谓之清约。治病不针灸汤药,唯服符饮水,首罪改行,章奏而已。居宅安冢,移徙动止,百事不卜日问时,任心而行,无所避就,谓约。千精万灵,一切神祇,皆所废弃,临奉老君三师,谓之正教。”
奉老君三师,谓之正教(资料图:图源网络)
盟威清约,就是废除原来扰乱百姓的一切迷信活动,创立一种全新的宗教。这里还有非常重要的一句:“千精万灵,一切神祇,皆所废弃,临奉老君三师,谓之正教。”就是要废除老君三师所认可的之外的一切神祇,不再祭祀。显扬三天正法,废除六天故气。
盟威清约,是天师制定的一个重要规定,是道教信仰纯洁性的保障。而诛符伐庙,对民间淫祀的决裂方式,则是正信的表现和手段。在那个时候,道士有很高的宗教自觉性。道教宗师,在这种宗教自觉下,构建了道教的经教体系。
代表事件:萨仙翁降服王灵官
至于宋朝,雷法兴起,这个时候又有一个很著名的故事,就是萨仙翁降服王灵官的事情。王灵官本名王善,是湘阴地方上的恶神,每年要求百姓用童男童女来祭祀,萨真人说:“此等邪神”。于是就召雷火,烧掉了这座庙宇。后来萨真人到了龙兴府,在江边洗脚,“见水有神影,方面黄色巾金甲,左手拽袖,右手执鞭。”真人问:“尔何神人也?”这个神将回答道:“我乃湘阴庙神王善,被真人焚吾庙后,今相随一十二载,只侯有过,便复前仇,今真人功行已高,职隶天枢,望保奏以为部将。”真人曰:“汝凶恶之神,坐吾法中,必损吾法。”王将军便立誓,不敢背负盟约。萨真人于是将其收为部将,非常灵验。
这个故事,其实也侧面反映了宋朝以来,道教对民间信仰的融摄,许多民间的神祇,“败军死将”,被收编成为雷部的护法神将。比如关元帅、岳元帅等。
道教对民间祭祀的态度转变
而道教对于民间祭祀,也从之前的“一棍打死”,变成了“监督管理”。于是就有了《太上混洞赤文女青诏书天律》的出现。里面的规定包括各类神祇,天下一切正神、土地、灶神、人死鬼、邪神、山神、井神、厕神、六畜神、精怪、山魈木客、水司官、龙王、地司官、天曹案吏、偃堤神、苗稼神、树木神、守尸神、吊丧神、雷神、风部神、雨师、神吏符使、生民、仙官、法官等,都要遵守《天律》,否则都将受到天宪的制裁。
通过“立法”,将邪神、精怪、人死鬼,都纳入了监管体系,承认他们存在的合法性。于是也就有了,一些地方上的乡民为村庙里的神灵,去天师处求请《升神箓》的,也就是给地方神灵在天庭买一个官职的现象。但是民间祭祀,仍然需要接受天庭的监管,如果地方神祇,敢为害人间,仍然要接受天宪的惩罚。
(腾讯道学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作者:万景元,腾讯道学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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