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魏王弼注 第二十一至二十五章
栏目分类:玄门讲经 发布日期:2017-05-23 浏览次数:次
二十一章
孔德之容,唯道是从。
孔,空也。唯以空为德,然后乃能动作从道。
道之为物,唯恍唯惚。
恍惚无形,不系之叹。
忽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忽兮,其中有物。
以无形始物,不系成物,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故曰恍兮惚兮,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也。
窈兮冥兮,其中有精;
窈冥,深远之叹。深远不可得而见,然而万物由之,其可得见,以定其真。故曰窈兮冥兮,其中有精也。
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信,信验也。物反窈冥,则真精之极得,万物之性定。故曰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也。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
至真之极,不可得名,无名则是其名也,自古及今,无不由此而成。故曰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也。
以阅众甫。
众甫,物之始也。以无名说万物始也。
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
此,上之所云也。言吾何以知万物之始於无哉,以此知之也。
二十二章
曲则全,
不自见,则其明全也。
枉则直,
不自是,则其是彰也。
洼则盈,
不自伐,则其功有也。
弊则新,
不自矜,则其德长也。
少则得,多则惑。
自然之道,亦犹树也。转多转远其根,转少转得其本。多则远其真,故曰惑也;少则得其本,故曰得也。
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
一,少之极也。式,犹则之也。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二十三章
希言自然。
听之不闻名曰希。下章言道之出言,淡兮其无味也,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然则无味不足听之言,乃是自然之至言也。
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於人乎?
言暴疾美兴不长也。
故从事於道者,道者同於道,
从事,谓举动从事於道者也。道以无形无为,成济万物,故从事於道者,以无为为君,不言为教,绵绵若存。而物得其真,与道同体,故曰同於道。
德者同於德,
得,少也,少则得,故曰得也。行得则与得同体,故曰同於得也。
失者同於失。
失,累多也,累多则失,故曰失也。行失则与失同体,故曰同於失也。
同於道者,道亦乐得之;同於德者,德亦乐得之;同於失者,失亦乐得之。
言随行其所,故同而应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忠信不足於下焉,有不信也。
二十四章
跂者不立,
物尚进则失安,故曰企者不立。
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
其唯於道而论之,若却至之行,盛馔之余也。本虽美更可秽也,本虽有功而自伐之,故更为疣赘者也。
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混然不可得而知,而万物由之以成,故曰混成也。不知其谁之子,故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独立不改,
寂寞无形体也。无物之匹,故曰独立也。返化终始不失其常、故曰不改也。
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周行无所不至而免殆,能生全大形也,故可以为天下母也。
吾不知其名,
名以定形,混成无形,不可得而定,故曰不知其名也。
字之曰道,
夫名以定形,字以称可言。道取於无物而不由也,是混成之中,可言之称最大也。
强为之名曰大,
吾所以字之曰道者,取其可言之称最大也。责其字定之所由,则系於大,大有系则必有分,有分则失其极矣。故曰强之为名曰大。
大曰逝,
逝,行也,不守一大体而已,周行无所不至,故曰逝也。
逝曰远,远曰反。
远,极也,周无所不穷极,不偏於一逝,故曰远也。不随於所适,其体独立,故曰反也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天地之性人为贵,而王是人之主也。虽不职大,亦复为大。与三匹,故曰王亦大也。
域中有四大,四大,道、天、地、王也。凡物有称有名,则非其极也。言道则有所由,有所由然后谓之为道。然则是道称中之大也,不若无称之大也。无称不可得而名曰域也,道、天、地、王皆在乎无称之内,故曰域中有四大者也。
而王居其一焉。
处人主之大也。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於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用智不及无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无形,有仪不及无仪,故转相法也。道顺自然,天故资焉;天法於道,地故则焉;地法於天,人故象焉。所以为主其一之者,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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